今天上吳仲卿教授的課,他談到以前在美國教師的考試
該位教師允許學生將重點抄在一半A4的紙上
然後就可以將此張紙帶到考場考試
這樣有個好處,學生會在進考場前很仔細地找出重點
然後整理出來,再接受考試
這樣的考試方式還真是另類
不過出題老師必須在考試內容有所設計
80%為課本內的內容,20%為延伸的項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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